新科协发〔2022〕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各地、州、市科协,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企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发挥科协组织和人才优势,深入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助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结合自治区关于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服务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落实自治区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署,组织动员各级科协组织,汇聚资源,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扎实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活动。
二、工作目标
以各地州科协、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为依托,通过培训服务、培养人才、集聚专家及加大科普宣传等,认真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覆盖面,彰显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成效,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创造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工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论述。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重要论断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准确领会中央两办及自治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转化为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实际行动。(学会部、科技服务中心、各地州科协牵头)
(二)深入推进专利信息平台应用。着力在全疆企业、学协会、高校科协积极推广注册专利信息平台,通过扩大注册覆盖面提升平台服务面。平台包括专利资源库、行业数据库、工业设计库、专利管理、公共服务(可提供查询中国专利、科技期刊文献、智能专利分析等服务)和专利信息利用成果管理系统。注册需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单位)全称;2.企业(单位)注册时间;3.企业(单位)性质(国有或国有控股、私营、股份制上市、股份有限、其他);4.企业规模(大型、中小微型);5.是否非公企业;6.有无企业科协组织;7.联系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8.联系方式;9.电子邮箱;10.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件。(科技服务中心牵头,学会部、各地州科协配合。)
(三)加大科技人才的培养举荐 持续开展自治区科普奖、新疆青年科技奖等奖项的评选工作,在评选中增加知识产权影响力。继续实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做好自治区天山院士后备人选计划、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等,推荐优秀科技人才参加全国性奖项评选。针对有知识产权运用需求的企业、科技型企业、具有一定创新活动的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一线研发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专利信息应用工程师培训班。重点培训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专利信息平台操作与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及管理等内容,着力提高企业科技工作者对创新创业理念及知识产权运用的认识,帮助企业培训一批熟练应用专利信息创新创业的一线科研人员,推进专利信息平台在专利信息挖掘、利用专利数据进行再创造、缩短研发周期和节省运营成本等方面发挥作用。(学会部、科普部、院士工作站、科技服务中心牵头,各地州科协配合)
(四)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集聚更多、更优质的知识产权科普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知识产权科普宣传活动,推进知识产权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络。在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集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科普宣传活动,将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自治区创新方法大赛、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创新赛事中,积极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文化。开展“百会千企万人”知识产权宣讲活动,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开展线上线下巡讲,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宣传覆盖面,力争百家学会(协会、研究会)、千家企业参与宣讲活动,宣传覆盖上万人群。(科普部、学会部、科技馆、科普活动中心、信息中心、各地州科协牵头)
(五)推进知识产权融入产业创新发展。一是抓好“科创中国”试点工作。推进“1+6+1”试点,“让科学家找到企业家,让企业家找到科学家”,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积极部署和统筹谋划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培育高价值专利。二是组建科技专家服务团,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煤炭化工、电力、纺织服装、电子产品、林果、农副产品加工、馕、葡萄酒、旅游等十大产业,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征集“卡脖子”问题榜单,在疆内外开展“揭榜挂帅”,开展调查研究,增强产业创新引领力。(学会部、院士工作站、农技服务中心牵头)
(六)开展专家学者企业行活动。组织专家学者服务团队,针对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科技咨询、成果转化、合作开发、人才培训、共建载体等形式,分组分类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助力企业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探索建立专家与中小微企业长效咨询、建议、服务联系机制,组建服务链、对接创新链,搭建综合型服务平台,发挥好科协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科技服务中心、院士工作站牵头,地州科协配合)
(七)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学术交流活动。引导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以自身需求为导向,注重跨学科交流,开展专题报告、专题研讨及科技成果转化展等系列学术交流活动。整合、聚集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企业高质量知识产权理论及实践成果,举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主题论坛,形成决策咨询建议,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可借鉴的智慧和方法。(学会部牵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
根据自治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科协实际,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知识产权服务活动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2年2-11月)
按照工作计划推进重点工作,及时跟踪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强化各级科协组织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总结问效阶段(2022年10-12月)
适时召开知识产权服务活动总结交流会,对知识产权服务活动进行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对在开展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州、市科协,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及企业科协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知识产权服务活动纳入2022年重点工作,专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确保知识产权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地、州、市科协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共享资源、学习经验,扎实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活动“扩面、增量、提质”。
(三)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利用自治区科协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政务网站等宣传平台,发挥各地融媒体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活动宣传报道力度,为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州、市科协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报送本季度信息汇编(电子版)。
(四)及时总结经验。各地、州、市科协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分别于2022年5月25日及10月25日前报送知识产权服务活动阶段性总结及年度总结。为及时掌握和沟通工作进度,请各地、州、市科协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并将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于1月22日前报指定邮箱。
联系人:徐佳宁 马永红 电话:0991-6386022 0991-6386530
邮 箱:178105537@qq.com
附件:各地、州、市科协联络员信息表
自治区科协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