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自治区科协联系服务学会联络员队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30

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自治区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科协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一家人、一条心、一起干”理念,倡导“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氛围,进一步做好联系服务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项工作,切实将“四服务”职责落到实处,推动科协改革向纵深拓展、向基层延伸,自治区科协决定建立联系服务学会工作联络员队伍,联络员由自治区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同志担任,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对一开展与相关学会的日常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助自治区科协学会部了解掌握学会工作动态、解决存在困难,配合完成学会承担的年度重点工作。

现将《自治区科协联系服务学会联络员工作职责(试行)》(附件1)和《自治区科协联系服务学会联络员信息一览表》(附件2)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自治区科协联系服务学会联络员工作职责(试行)

附件2:《自治区科协联系服务学会联络员信息一览表》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