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学会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新科协发〔2022〕2号

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客观、系统、准确掌握2021年度学会工作开展情况,决定对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2年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绩效评价内容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对照自治区科协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自身建设、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和特色工作对2021年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三、绩效评价方式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以学会自评专家评估打分以及各学会(协会、研究会)2021年的各项工作(各类信息的按时上报、积极回应、参与并按时完成各种工作任务)参与、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初步意见,再由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方式进行。

四、报送材料

1.《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2021年度工作绩效评价登记表》(附件1)。

2.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按照绩效评价内容准备的2021年工作总结以及2022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篇幅不宜太多,要突出特色和亮点,要见人见事见物。

3.推荐1名学会工作先进个人,并填报《2021年度学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

4.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结合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填报《2021年学会绩效评价自评表》进行自评打分(附件3)。

请于1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国际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xjkxxhb@126.com。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国际部)徐佳宁

联系电话:0991-6386022


附件:1.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2021年度工作绩效评价登记表

2.2021年度学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2021年学会绩效评价自评表

自治区科协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