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疆范围内开展第五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各地州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的通知》(科协办发智字〔2022〕29号)有关要求,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扎实履行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和纽带的职责,团结带领全疆广大科技工作者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自治区科协定于2022年9月至10月在全疆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以下简称本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调查面向全疆范围的科技工作者,以迎接服务党的二十大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题,通过大规模问卷调查和专项调研,全面描绘新时代全区科技工作者队伍整体面貌,总体呈现十九大以来科技人才队伍的新变化、新特征、新气象,展示全疆各地各领域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砥砺奋进的担当作为和勇当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排头兵的信心决心,反映基层科技工作者的困难、焦虑、诉求、期待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党对科技事业的全面领导,建设有温度、可信赖的科技工作者之家,夯实党在科技界的执政基础,更好的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更好的精准施策,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范围、时间和方式

(一)本次调查的科技工作者是指在自然科学领域掌握相关专业的系统知识,从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传播、推广、应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工作管理等方面的人员,主要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自然科学教学人员以及在相应岗位上从事实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调查涵盖自治区本级及全疆14个地州(市)。

(三)自2022年9月9日起实施,问卷组织填报截止为9月23日。

(四)主要通过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及各地州(市)科协进行一次性抽样,主要通过手机端微信服务号“科情调查”进行调查问卷填报。

(五)计划于2022年9月8日组织全员参加第五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工作培训会,9月9日组织召开新疆第五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工作动员及培训会。

三、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由自治区科协承担本次调查的研究设计和总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州(市)科协及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负责本次调查的组织动员和填报工作。各地州(市)科协及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和有关单位承担随机抽样、问卷填答和专项调研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州(市)科协及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工作,并明确有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按照统一部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二)坚持责任到人。各地州(市)科协及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须确定调查督导员1名,负责指导、检查与监督调查站点完成调查任务;每个调查站点明确1-2名调查员,负责样本选取和组织问卷填答。请各地各单位填写调查督导员和调查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9月7日16:00前将附件加盖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严格遵守规程。参与本次调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界定调查范围,有序组织问卷填答和调研活动,严禁主观臆造、弄虚作假。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私自留存、公开传播项目涉及的内部资料、原始数据、个人信息等。

(四)工作经费补助。参照市场调查问卷工作时长及市场价格,本次调查拟以20元/小时/人为标准一次性发放补助,每个调查小组设调查督导员1名,调查员2名,工作时长计为8小时/天,共计2400元/小组。此项经费由自治区科协统一拨付。

四、其他事项

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人员多,为保证工作效率,本次调查将通过专人联系各区域责任部门和调查站点,发布本次调查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资料。调查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相关联系人。

联 系 人:自治区科协信息中心 袁炜

联系电话:18699118651

联 系 人:自治区科协调研宣传部 潘超

联系电话:13369686369

邮 箱:740330954@qq.com

附件:第五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督导员和调查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自治区科协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