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自治区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

新科协办发〔2022〕26号

各地州市科协,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22年9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届时,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兵团领导将出席开幕式。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学习讨论自治区党委领导和中国科协领导在自治区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2.审议自治区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3.审议《新疆科协实施<中国科协章程>细则(修改草案)》;

4.选举产生自治区科协第九届委员会。

二、会议时间

2022年9月14日-15日,9月14日(星期三)10:00-13:00在昆仑宾馆中楼一楼大厅报到,会期1天。

三、会议地点

全体会议安排在新疆人民会堂,分团会议及食宿安排在昆仑宾馆。

四、参会人员

自治区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各地州市分管科协工作的1名领导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会议。

五、会议报名

1.各地州市分管科协工作的领导(特邀代表)、各地州市推选产生的代表(含企业科协),由地州市科协统一办理参会回执和报到事宜,请于9月9日(星期五)19:00前将特邀代表(附件1)、代表参会回执(附件2)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到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哈斯铁尔·哈布丁

联系电话:15809917227,0991-6386027、6386012(传真)

电子邮箱:xjkxkpb@126.com

2.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兵团科协代表自行办理参会回执和报到事宜,请于9月9日(星期五)19:00前将代表参会回执(附件2)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到自治区科协学会部。

联系人:吴晓梅

联系电话:18999480101,0991-6386028、6386012(传真)

电子邮箱:xjkxxhb@126.com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安全。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须在报到前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报到。凡10日内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会前10日内接到疫情防控风险提示电话要求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健康码、行程码有异常情况而未排除感染风险者,或有发热咳嗽咽痛胸闷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会议。

2.经自治区党委同意,各地州市分管科协工作的领导为特邀代表,出席自治区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请各地州市科协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请示,确定出席领导。

3.请各地州市分管科协工作的领导、各地州市科协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参会准备,采取集中管理措施,统一前往乌鲁木齐。大会实行闭环管理,统一安排食宿。

4.会议期间,请严格遵守大会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会议期间,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隔位就坐,着正装。

5.农牧民代表在会议结束前,凭有效票据到大会后勤组报销交通费、领取农牧民误工补贴。

6.大会统一安排接站。各地州市分管科协工作的领导、各地州市科协代表(含企业科协)以地州市为单位,须乘坐同一班次(车次)来乌,大会后勤组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高铁新客站统一接站,不安排个人接站。请各地州市科协于9月9日(星期五)19:00前将参会人员接站回执(附件3)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到自治区科协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春满

联系电话:15109001771,0991-6386066(传真)

电子邮箱:372424497@qq.com

7.按照会议要求,所有代表都要参加会议。如不能出席会议的代表,须书面向自治区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组织组请假批准,请于9月9日(星期五)19:00前将请假报告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到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丁大勇

联系电话:18129402946,0991-6386037(传真)

电子邮箱:1449756385@qq.com


附件:1.自治区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参会回执

2.自治区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参会回执

3.自治区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接站回执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