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发〔2023〕138 号各地(州、市)科协、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文明办、团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第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监管〔2023〕2号),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的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
新科协发〔2023〕112号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科协及教育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协系统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大对偏远地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支持力度,加强科普教育资源的普惠共享,促进豫新两地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自治区科协、教育厅联合河南省科协拟组织开展“2023年豫新青少年科技夏令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3年8月9-15日二、活动主题豫新情融石榴籽 同心共筑...
新科协办发〔2023〕36号各地州市科协:由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3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定于2023年8月20—26日在湖北武汉举办,根据全国大赛文件要求,我区将组织代表团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新疆代表团组成1.正、副领队各1人,人选由新疆科普活动中心(新疆青少年科技中心)按要求选派。2.参赛选手,我区入围终评项目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见...
新科协发〔2023〕83号各地州市科协、教育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在科学普及和提高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科学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促进高中与高校协同育人,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按照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的通知》(科协办发青字〔2023〕9号)要求,自治区科协、...
新科协发〔2023〕82号各地、州、市科协、教育局、区直学校,兵团各师科协、教育局及兵直学校:由自治区科协、教育厅,兵团科协、教育局联合主办的五届新疆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已圆满结束。经评审,共评选出图形化创意编程小学I组一等奖17人、二等奖40人、三等奖56人,图形化创意编程小学II组一等奖41人、二等奖95人、三等奖135人,图形化创意编程初中组一等奖10人、二等奖19人、三等奖28人,Python创意编程初中组一...
新科协发〔2023〕61号各地州市科协、教育局、团委、妇联:由自治区科协、教育厅、团委、妇联联合主办的第37届新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于2023年4月22日-23日在克拉玛依科技馆举办。经过对各地选拔推荐的参赛项目进行严格、公正的评审,共评选出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17项、二等奖34项、三等奖48项;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8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5项;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31项;少年...
青科教发〔2023〕9号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为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认同感,服务“双减”工作,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将于2023年4-11月继续面向全国开展高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报名申请将于5月5日-6月10日在网上进行,符合报名条件和破格条件的科技辅导员请登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证管理平台”(http://qua...
新科协发〔2023〕50号各地、州、市科协、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年)》中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能力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将于5月15—19日在浙江杭州举办2023年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骨干培训班,现将...
第五届自治区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终评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获奖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实名反映。不受理电话、网络和口头方式以及匿名投诉。如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联系邮箱:xjkxqsn@126.com附件1:第五届新疆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获奖名单附件2:第五届新疆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
第37届新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自2023年2月1日开始申报,于4月22日-23日在克拉玛依科技馆举行终审问辩。经大赛评委会审议,评选出本届大赛各板块终审获奖项目。现将获奖名单(见附件)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通过邮件形式实名向大赛组委会管理办公室提出。邮件内容应包括提出异议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单位、联系电话,注明质疑内容并提供详实的依据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