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办发〔2023〕18号昌吉回族自治州科协、老科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4月10-18日,自治区地震局原副局长、巡视员,新疆老科协常务理事、新疆老年科技大学副校长吐尼亚孜·沙吾提,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原院长、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温浩带队,组织专家团赴昌吉州开展“新疆科学大讲堂”活动。请予以接...
新科协办发〔2023〕17号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市、吐鲁番市科协、老科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打造“双创”升级版,自治区科协拟举办2023年度自治区第一期“双创”(东疆片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4月25-27日(24日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508号新疆皓天...
新科协办发〔2023〕15号各地、州、市科协:由自治区科协、教育厅,兵团科协、教育局共同主办的第五届自治区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初评工作已结束,终评活动定于2023年4月中下旬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根据第十二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整体活动安排,大赛终评线下活动在克拉玛依市举办。现将终评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终评形式终评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其中创意编程赛项为线上笔...
新科协办发〔2023〕14号各地州市科协:根据第十二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整体活动安排,第37届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定于2023年4月21日至23日在克拉玛依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赛代表队组成各地州市组织一支代表队参加终评活动,代表队由领队和入围终评的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组成(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集体项目限第一作者参赛,名单见附件1)。各地州市科协负责选派正、副领队各1名(其中1名必须为...
新科协发〔2023〕37号各地州市科协、国资委、工商联,各有关园区、企业: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科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职责,强化对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团结引领和联系服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建立起科协组织,建家、交友活动就开展到哪里”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全疆企...
新科协发〔2023〕36号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2022年,自治区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三大战略”,扎实履行“四服务”职责定位,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在学会党建、科技创新、学术交流、科普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
新科协发〔2023〕35号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根据自治区科协《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学会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新科协发〔2023〕5号)要求,2023年3月自治区科协对所属102个学会(协会、研究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绩效评价按照学科分组,采取学会现场汇报、查阅材料及各学科专家交叉评审的方式进行。专家组按照《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2022年度工作绩效评价评分...
经综合评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信息中心2023年度分散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政务通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示期1天,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科协信息中心反映。联系人:张清云联系电话:0991-6386033自治区科协信息中心2023年3月22
新震服发〔2023〕17号各地(州、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科学技术协会:根据《自治区地震局 应急管理厅 教育厅 科技厅 科协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震防发〔2019〕8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全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宣传、普及和教育作用,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
新震服发〔2023〕16号各地(州、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教育局、民宗局、科协: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教育部、国家民委、中国科协《关于联合开展“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的通知》(中震服发〔2022〕8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地震局、教育厅、民委(宗教事务局)、科协《关于联合开展“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的通知》(新震服发〔2022〕41号)要求,结合我区2023年度震情形势和防震减灾工作部署,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