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畜牧兽医学会专家当选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委员和专业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产生办法(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第三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任期已满。为保障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遴选推荐工作。2022年12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关于成立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的通知》(农种发[2022]8号),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