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新科协办发〔2022〕1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各地、州、市科协,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科协组织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反映各项工作活动最新动态,提高信息报送工作的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级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把握信息时效性、价值性和严肃性,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要具备敏锐、强烈的信息意识,做到快速组稿、严格审核、及时上报。切实提高信息的文字编辑质量,做到主题鲜明、标题醒目、条理清晰、文字精炼,内容数据真实。要设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要注意保密工作,不违规报送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

二、重点内容

要突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国科协重点工作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要反映本地区、单位特色和亮点工作,特别是在着力提升全区公民科学素质方面,突出抓好五大人群科学素质提升,打造科普升级版、利用科普资源助力“双减”等。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重点推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政府建设等。在服务“文化润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科学和科学家精神,开展专家服务基层、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及创新工作举措,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等。

三、具体要求

(一)信息报送。自治区科协信息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发布自治区科协官网信息和向中国科协官网报送信息,以一般工作信息为主。自治区科协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国科协《一周要情》信息,以综合信息为主,要充分体现本地区、行业领域工作特色和亮点。

(二)专题约稿。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科协向有关地州市科协,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部门单位进行专题信息约稿,编辑后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国科协。

(三)字数要求。综合信息篇幅在1000~1500字之间;一般工作信息篇幅在200~500字之间。

四、量化考核

采用积分制,按照“采用计分+其他计分=总评分”的计分办法进行计算。

(一)采用计分。

1.被自治区科协官网“大字头条”采用的信息,每条10分;“科协要闻”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5分;其它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1分。

2.被自治区科协《科协工作要情》“基层经验”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15分;单列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10分;其它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3分。

3.被中国科协官网栏目“科协要闻”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10分;“地方科协”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5分。

1-3条重复采用的信息,以最高得分计分一次,不再累计。

4.经自治区科协编辑报送,被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的信息,每条20分;被中国科协《一周要情》“基层经验”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20分;“工作动态”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10分。此条重复采用的信息,可累计得分。

(二)其他计分。被自治区科协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额外计15分,被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国科协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额外计20分。

自治区科协信息中心每季度对积分进行统计排名并通报。积分作为地县科协总体评价,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和部门单位评优考核的参考依据。针对排名靠前的地县科协、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自治区科协在项目开展、学习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联系人:办公室 邱鹏 0991-6380005

信息中心 曹琳哲 0991-6386029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