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协系统2021年度财务数据汇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新科协办发〔2022〕1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各地、州、市科协:

为监测科协系统发展进程,反映科协事业发展成果,服务科协系统发展决策,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中国科协系统2021年财务数据汇总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1. 2021年财务数据汇总继续采取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网络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www.nstf.org.cn/DFKX2021/Main.aspx,点击用户名及密码,进入2021年系统填报数据。

2.填报前认真阅读使用手册和编制手册(进入系统后请在“文件下载”中点击下载阅读)。

二、汇总上报(适用于汇总级单位)

地州市科协是汇总级单位,填报范围包括行政规划中所管辖所有县级科协,对于以前年度没有上报的县级科协,由地州市科协在报表中“添加下级”予以增加。对于无法上报的县级科协由地州市科协说明理由。汇总级单位须接收全部下级基层科协单位数据,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审核通过后,填写汇总表封面,基本信息表,上传编报说明书后,方可上报给自治区科协。

三、基层科协填报要求

1.编报内容包括:封面、基本信息表、数据汇总表(政预01表)、收入支出数据表(政预02表)、收入数据表(政预03表)、支出数据表(政预04表)、基本数字表(政预05表)、资产负债简表(政财01表)、费用数据表(政财02表)、调查表和编报说明。

2.如部分县(市)科协、科技局合署办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支出及人员数量等数据按照实际情况合理拆分填列。

3. 2021年财政补助收入中应包括全国及自治区两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

4.基本数字表(政预05表)中的年末人数为单位年末实有人数,不含临时工。

5. 2021年数据表中除了单位信息、机构数、汽车、人员等项目以外,所有财务数据填报金额单位为万元,并保留两位小数。

6.请各地州科协统筹各县(市)、区科协报送,要求做实做细财务数据基础工作,以真实、可靠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全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状况,认真撰写编报说明,并对财务数据进行相应分析。

7.在线报送时间:2022年4月26日前。

联系方式:0991- 6386017

联系 人: 自治区科协计财部 肖阿梅

技术支持(系统使用)电话:(010)84263636转1;

业务咨询(报表填写)电话:(010)84263636转2;

系统填报咨询微信群:新疆科协财务数据汇总工作群(申请加入后改昵称为:**地区**县科协+姓名)。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