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科协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资料说明
1.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采购计划金额2722.77万元,其中货物类1974.87万元;工程类3.07万元;服务类744.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540.65万元,其中货物类1821.22万元;工程类3.07万元;服务类716.36万元。
2.公务接待费1.49万元,2016年度日常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68人。
二、自治区科协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资料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自治区科协下属1家行政单位和8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0.17万元,比上年预算604.65万元减少294.48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当年科技馆水电运行费300万元,年初预算未下达。
2.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自治区科协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