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获奖作品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9
按照《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实施办法》的规范要求,第十三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已完成作品征集、资格审查、初评及专家评审等工作。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获奖作品予以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注明质疑内容并提供详实的依据材料,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邮箱:xjkxqsn@126.com
附件:第十三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获奖作品
新疆科普活动中心(新疆青少年科技中心)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