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科协科技咨询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9

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科协决策咨询调研课题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咨询项目合同书》等文件要求,自治区科协计划在2022年2月开展2021年自治区科协科技咨询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工作程序

1.按期结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整理项目成果资料,撰写结项报告,组织3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副高以上职称,非本单位、本项目利益相者关)召开项目结项会,结项会时间需提前报备。

2.需延期结项者,填写《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备案。

二、送报材料及要求

1.按期结项的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填写《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咨询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按《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咨询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格式》提交6份项目咨询报告印刷版,并附项目成果材料,如调查报告、公开发表论文、专利以及鉴定证书、奖状、软件和数据库(提供源代码纸质的材料)等。按《科技工作者建议》模板填写决策咨询专报。电子版以“项目承接单位+项目名称+结项报告”及“项目承接单位+项目名称+科技工作者建议”命名,刻录光盘报送。

2.延期结项的项目需提交的材料:确因工作需要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应填写《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上报备案。项目一般只能延期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否则按未完成处理。

三、截止时间

2022年2月28日

请各项目单位及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帮助、指导项目组按时做好创新训练项目的结项上报工作,并进行认真组织验收总结。

联系人:袁炜

联系方式:18699118651

附件1:《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咨询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附件2:《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咨询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格式》

附件3:《科技工作者建议模板》

附件4:《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院士工作站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