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自治区科协科普宣传员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5

新科协办发〔2025〕12号

各地、州、市科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妇女群体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母亲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带动更多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自治区科协拟于近期举办科普宣传员示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拟于6月18—24日,在上海市长宁创新人才进修学院举办。

二、培训对象

从自治区科协往期科普宣传员示范培训班学员中,择优推荐能充分发挥“科普母亲”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有关事项

1. 请各地州市科协于6月5日18:00前将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子版报新疆科普活动中心。

2. 培训期间的食宿、现场教学、资料、师资费等费用由自治区科协承担,参训学员往返交通、差旅费等由派出单位自行承担。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自治区科协及派出单位同意后方可。

3. 请参训学员于6月18日22:00前到上海市中山北路2088号镇坪智选假日酒店报到。

4. 请参训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等纪律要求。

联系人:新疆科普活动中心 吾提库尔·努尔买买提

联系电话:0991-6386513 19390111989


附件:1. 各地州市参训名额分配表

           2. 自治区科协科普宣传员示范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