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科普中国” 科学传播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新科协办发〔2022〕11号

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为深入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持续打造“科普中国”品牌,提升科普公共服务水平,2022年,自治区科协决定继续与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合作开展科普产品开发制作及传播活动,向社会提供精品科普资源。为做好相关工作,拟从自治区相关学会、高校、企业一线科技工作者中再遴选一批专家学者,纳入“科普中国”科学传播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1.熟悉本行业本领域的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热爱科普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根据所从事研究领域的专长,结合公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撰写科学客观、通俗易懂的科普文章,为公众释疑解惑。

3.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完成科普文章撰写、审核等工作。

二、专家职责

1.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和自治区科协的选题要求撰写科普文章。

2.对“科普中国”内容的科学性进行把关和审核。

3.积极参加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和自治区科协组织的科普活动。

4.扫描二维码加入“科普专家群”

三、推荐程序

下载并填写《专家信息资料表》(见附件),将申请表于4月15日前发送指定邮箱。

《专家信息资料表》可在新疆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s://www.xast.org.cn/xwzx/tzgg.htm)。

四、专家聘任

自治区科协对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核后,向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推荐,正式聘任为“科普中国”科学传播专家。

五、其它事项

1.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推荐的专家需经过本人同意,对有意愿与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长期合作的专家优先举荐。

2.受聘专家稿费、审核费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有关规定执行。

3.受聘专家撰写的科普文章将通过“科普中国”各传播渠道,以及自治区科协网络平台、合作媒体渠道发布。

联系 人:自治区科协信息中心 杨岚

联系电话:0991—6386290 17726838560

电子邮箱:516051423@qq.com

附件:1.专家邀请函、聘书回执

2.专家回执+专家库资料+科普中国专家权益与责任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