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科普大篷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2

新科协发〔2022〕95号

各地、州、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落实《现代科技馆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科普大篷车在推进科普服务公平普惠中的重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的落地实施,2023年自治区科协继续推动科普大篷车的申报工作。各地科协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做好新疆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为科协系统内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购车指标,后续能够按照资产调拨手续在当地获取车辆牌照;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组织开展活动的人力条件,后续能够配备固定工作人员。

二、配发原则

2023年科普大篷车配发工作将继续推进供给侧改革,丰富

配发资源,以提质增效为目的,按照以下原则配发:

(一)加大展品更新力度,优先向活动开展积极、展品使用年限在三年以上的单位进行展品更新;

(二)优先向活动开展积极,且车辆使用年限在十年以上或行驶里程满十万公里的单位进行车辆更新;

(三)优先向管理运行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配发;

(四)全额自费购置车辆和展品的单位,不受名额限制。

三、补助比例

2023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申报经费予以补助,其余部分由自治区科协从2023年科普工作经费予以支持,具体比例如下:

(一)展品更新

1.Ⅱ型科普大篷车展品每套总价约32万元,按照西部80%的比例,由科普大篷车中央专项经费给予补贴,其余20%的比例,由自治区科协从2023年科普工作经费予以支持。

2.Ⅳ型科普大篷车展品每套总价约18万元,按照西部75%的比例,由科普大篷车中央专项经费给予补贴,其余25%的比例,由自治区科协从2023年科普工作经费予以支持。

展品更新中央财政和自治区科协予以补助数额见《2023年度科普大篷车车载展品参考价格》(附件1)。

(二)车辆配发

1.Ⅱ型科普大篷车总价约80万元,按照西部85%的比例,由科普大篷车中央专项经费给予补贴,其余15%的比例,由自治区科协从2023年科普工作经费予以支持。

2.Ⅳ型科普大篷车总价约43万元,按照西部85%的比例,由科普大篷车中央专项经费给予补贴,其余15%的比例,由自治区科协从2023年科普工作经费予以支持。

以上车型中央财政和自治区科协予以补助数额见《2023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车型基本情况和参考价格》(附件2)。

四、展品更新和车辆配发

(一)展品更新工作

为丰富科普资源,2022年科普大篷车加大了对车载资源的研发力度,建设多主题、多形式、模块化的车载资源库。2023年计划提供10套不同类型的创新主题车载资源,面向2019年(含)以前配发Ⅱ型、Ⅳ型科普大篷车进行展品更新,最终根据各地申报总体情况,综合考虑批量制作工作,进行精准化配置。

车载资源内容包括主题车载展品、机器人、智能体验资源包等。

(二)车辆配发工作

Ⅱ型科普大篷车(含车载设备和科普资源)。车载设备包括:太阳能供电设备、车载逆变器、UPS电源、倒车影像、导航、音柱、无线麦克风、裸眼3D电视、遮阳篷等;科普资源包括:主题车载展品、机器人、智能体验资源包等。

Ⅳ型科普大篷车(含车载设备和科普资源)。车载设备包括:UPS电源、倒车影像、导航、音柱、无线麦克风、外挂电视等;科普资源包括:壁挂式互动展品、机器人、智能体验资源包等。

(三)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通过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http://kpfwpt.cdstm.cn/)进行科普大篷车展品更新和车辆在线申请,并将申报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科普大篷车工作计划(加盖公章)等资料在线提交。

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度科普大篷车展品更新需求表》《2023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需求表》《2023年度科普大篷车车辆更新需求表》(附件3-5),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于2022年8月1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区域资源共享中心

2023年继续开展区域资源共享中心工作,通过自治区科协统筹指导,地市级科协在市域内组织不少于5家科普大篷车运行单位共同实施,探索自治区统筹、市调配、县实施的科普大篷车车载资源共享轮换机制。资源由中央财政参照西部标准进行补贴(附件1)。

(一)工作分工

自治区科协统筹新疆资源共享工作,负责申报、确定执行单位、资源调配、监督管理、数据统计报送和工作总结等工作。

地市级科协作为执行单位,负责资产落地管理、制定资源共享计划、活动协调、评估考核、数据统计报送等工作。

已配发科普大篷车的单位作为资源使用单位,负责资源日常维护、活动开展、媒体宣传及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二)申报流程

各地级科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通过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http://kpfwpt.cdstm.cn/)向自治区科协申报。申报需提交资源共享工作计划(加盖公章)及资源使用单位科普大篷车工作开展情况;应选择具备运行保障条件、活动开展出色的单位作为资源使用单位。

申报地级科协于2022年8月17日前将《2023年度科普大篷车区域资源共享中心申请表》(附件6)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运行管理

区域资源共享中心以地级市为区域,区域内不少于5辆科普大篷车共同实施开展。每套资源同一辆车使用时间不超过1年,车辆间进行资源轮换。

资源使用单位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0次(1个活动地点计1次)。

自治区科协于每月及时向中国科技馆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将活动信息上传至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

六、科普资源征集工作

为丰富科普大篷车配发内容,继续鼓励各地级科协积极面向社会和基层运行单位开展科普大篷车资源征集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提供车载资源和服务。各地级科协可将《科普大篷车资源征集推荐表》(附件7)及资源简介报送自治区科协,评审优质的资源将上报中国科技馆,纳入科普大篷车车载资源库。对提供资源的地区,在资源配置方面予以政策保障,并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奖励。

七、其他事项

(一)各地申报材料不需提交车辆编制证明、地方配套及运行经费证明,待中国科技馆审核各地材料后,根据2023年度经费预算,结合各地工作情况,遴选拟配发单位。拟配发单位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车辆编制证明、地方配套及运行经费的有关文件。如未按时提交,中国科技馆将对拟配发单位进行调整。

(二)车辆购置税、申领机动车号牌费及车辆交接等费用由配发单位自行解决。

(三)车辆更新单位需在提交申请前提供车辆申请报废证明(加盖公章),车辆配发后向中国科技馆提交车辆报废相关文件。

(四)各地级科协要加强科普大篷车运行管理工作,盘活存量,提高车辆运行效率。

联系方式:

联系人:拜合提亚尔·马合木提

联系电话:0991-638616713095038775

邮 箱:707421258@qq.com


附件:1.2023年度科普大篷车车载展品参考价格

2.2023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车型基本情况和参考价格

3.2023年度科普大篷车展品更新需求表

4.2023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需求表

5.2023年度科普大篷车车辆更新需求表

6.2023年度科普大篷车省级资源共享中心申请表

7.科普大篷车资源征集推荐表


自治区科协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