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全区科技馆免费开放经费测算工作,加大免费开放补助政策落实力度,推动基层科技馆场馆建设,提升我区科普服务能力和质量,依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科协《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补助地方科技馆免费开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教〔2018〕260号),现将2023年全区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测算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已获得2022年度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科技馆;
(二)符合免费开放实施范围的科技馆。
二、免费开放科技馆补助资金申请必备指标
(一)免费开放的科技馆应隶属科协系统的县级(含)以上公益性科技馆(需要文件证明);
(二)常设展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三)场馆已落成并向公众免费开放(落成当年5月起实施免费对外开放);
(四)有独立编制。
三、申请补助资金需准备材料
(一)资金申请报告(包括∶常设展厅面积、展品总资产、近3年常设展厅年观众量统计台账、上年度收入和支出情况、展品更新计划等数据);
(二)科技馆展馆面积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批准立项依据;2022年获得年免开补助的场馆无需提供);
(三)科技馆管理制度(2022年获得年免开补助的场馆无需提供);
(四)绩效目标和有关测算材料(附表1-5),需要地州市科协与地州市财政局盖章;
(五)2022年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特别注意∶附表2需要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为常设展厅面积证明材料、在编人员工资表、聘用人员工资表、近3年常设展厅年观众量统计台账、2022年1-10月收入(支出)报表或由上级财务部门出具证明、常设展厅展品资产明细;初次申请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科技馆不用填写附表5。
四、全疆在建(拟建)科技馆
在建(拟建)科技馆按照附件6要求填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请各地科协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馆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并于11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新疆科技馆。
联系人:新疆科技馆 晁磊 0991-6386099 15276512347
邮 箱:371190905@qq.com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686号
附件:1.2023年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表
2.2023年免费开放科技馆基本情况表
3.2023年科技馆免费开放预算表
4.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2022年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建(拟建)科技馆名单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