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发〔2024〕58号
各地州市科协、工信局、国资委、工商联,各有关园区、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群团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发广大企业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助力新疆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科协工作部署,自治区科协、工信厅、国资委、工商联将联合开展企业典型创新案例征集及宣讲活动,深入挖掘、遴选、宣传一批在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中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创新案例;组建一支企业典型创新案例宣讲团,通过讲述创新故事,弘扬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创新活力,展现创新风采,增强创新自信,在科技界坚定主心骨、弘扬主旋律,进一步密切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情感交流和血肉联系,增强基层科技工作者的责任感、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8月10日至8月30日止。
二、征集内容和要求
(一)征集内容
征集园区(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探索形成的具体创新性和实效性的经验做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特色,聚焦某一个方面凝练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等内容。
(二)案例要求
1.案例应当特色鲜明,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可推广性,在企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广受企业科技工作者欢迎,在团结引领企业科技工作者或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
(1)真实性。案例所反映的基本情况、相关数据、主要做法等必须来源于企业的实际工作,杜绝虚构和杜撰。
(2)时效性。案例应是近三年(2022年至今)切实反映园区(企业)在科技创新工作开展进入新阶段新征程、展现新面貌新作为的实际工作。
(3)代表性。案例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体现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对企业开展工作具有引领示范作用,能够直接或间接推动企业的建设与发展。
(4)示范性。案例要反映本企业探索出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模式,对其他地区、企业具有借鉴意义。
2.典型案例内容应当主题明确、逻辑清晰、文字简练,主要概述园区(企业)在科技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介绍,相关数据材料要真实有效。典型案例字数2000字以内,配图不少于2张(2MB以上),提供2-3分钟视频1个。
三、相关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上旬,各有关单位通过广泛动员宣传企业典型创新案例征集及宣讲活动,充分调动园区(企业)积极性,通过本系统或各级、各类媒体做好宣传预热工作,扩大企业及企业科技工作者参与面。
2.逐级选拔阶段。8月中旬,各园区(企业)通过组织开展内部宣讲活动,从中选出本企业典型创新案例,并推荐至当地科协。8月下旬,各地州市科协组织开展本行业或本地区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不限,经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科协。9月,根据地州市上报的典型案例,自治区科协将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创新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企业创新典型案例。
3.集中宣讲阶段。10月,组建一支企业典型创新案例宣讲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宣传企业创新典型事迹,激发企业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推荐单位在确定推荐案例时,要严格按照案例要求,坚持集体研究、择优推荐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各地州市科协负责牵头组织本地区园区(企业)科协征集推荐;工信局负责“专精特新”企业、中小企业的组织动员;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的组织动员;工商联负责民营企业的组织动员和推荐。
2.加大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现有平台和当地媒体,加大对推荐活动的宣传,广泛动员本行业、本地区企业参与推荐。
3.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各地州市科协、要对推荐材料(文字、图片和视频)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有效,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进行严格把关。
4.请各地州市科协统一汇总本地区典型案例,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典型案例材料、2张配图(2MB以上)、视频打包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自治区科协。
联系人:布海里且姆·吐尔逊
联系电话:0991-6386528
电子邮箱:xjkjfwzx@163.com
附件:1.企业典型创新案例征集信息汇总表
2.企业典型创新案例征集推荐表
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工信厅
自治区国资委 自治区工商联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