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5

新科协发〔2025〕43号

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科协,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引领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现就开展2025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要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开展“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深入挖掘一批“最美”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弘扬科学家精神,增强历史担当,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创新创造,努力把人生理想融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奋斗中,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组织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动员。8月初,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联合印发通知,明确选树范围、选树条件、选树程序等,在全区启动2025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推荐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工作者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中的感人事迹。

(二)组织推荐。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中旬,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组织开展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工作。其中,由各地(州、市)科协推荐本地区候选人2—3名;自治区科协所属各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推荐本学科领域本单位候选人1—2名;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单位推荐本单位或本系统“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1—2名。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不接受个人申请。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和推选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推荐和申报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s://www.xast.org.cn/)下的“业务平台”中“最美科技工作者”模块中完成。评审系统开放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17日24时。申报流程为:申报人自行注册填报—申报人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按名额在系统提交推荐。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

(三)遴选发布。8月下旬,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多轮评选,自治区科协党组研究后,征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意见,最终确定10位2025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遴选结果。

(四)学习宣传。9月,在“全国科普月”活动期间发布2025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在各媒体平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并通过自治区主流媒体对“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进行广泛报道,形成宣传声势。用好用活新媒体,通过重点新闻网站、主要互联网网站和“两微一端”广泛推送,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报告、学习实践活动,推动“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典型访谈等形式,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推选范围

推荐人选为目前在新疆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含区外引进),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科协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及不在世科技工作者。

五、推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选树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按照程序推荐,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六、推选标准

(一)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业绩突出。选树对象分为理、工、农、医、综合交叉学科领域,且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获得过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的科技工作者。针对不同类别科技工作者,分类提出核心选树标准:

1.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重点关注: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系统性、原创性重大成果,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提出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理论、学说,得到国内外同行高度认可;对提升新疆基础研究水平有显著带动作用。

2. 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重点关注:在关键技术研发、重大工程实施、核心装备研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创新,解决了产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技术难题;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得到广泛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能源安全、提升农产品产量质量、推动产业升级);获得重要发明专利或科技奖励。

3. 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聚焦自治区特色产业集群,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重点关注:聚焦自治区特色产业集群,在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中发挥关键作用,成功将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于企业、农村、基层,覆盖面广,带动性强;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或资源利用效率,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升级),有力推动新疆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

4.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重点关注:在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方面取得重要创新成果或技术突破,显著提升诊疗水平;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地方病、传染病防治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民族医药传承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基层医疗服务中惠及广大患者,获得良好口碑。

5. 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民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方面,重点关注: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或基层一线工作;克服困难,将科技知识、技术、成果直接应用于服务当地发展和民生改善(如提升农牧业技术、改善医疗教育条件、培训技能人才、发展特色产业等);事迹感人,深受当地干部群众认可和欢迎,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维护边疆稳定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方面,重点关注:长期致力于科学普及工作,科普形式创新,内容丰富,受众广泛,效果显著,有效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在科技传播、弘扬科学精神方面有重要影响力。

(三)事迹感人。注重候选人的精神之美,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事迹感人,社会各界满意、广大科技工作者认可,并可适合公开宣传。

(四)面向基层。推荐人选要突出一线,优先推荐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服务我区重大科技需求的科技工作者。遴选人选中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0%,女性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0%。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级科协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坚持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应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及工作实绩为主要衡量标准。

(三)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本学科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视频拍摄等宣传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四)务求实效。要研究探索、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面向不同人群进行精准传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力戒形式主义,使活动真正得到科技工作者的普遍欢迎,受到各界群众的热情关注。

八、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高泽辉 0991-2391655

(二)自治区科协

联系人:孙嘉欣 0991-6386020

(三)申报评选平台

联系人:马海晨 0991-3193615

附件:1. “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申报人使用手册

           2. “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单位使用手册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科协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