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各地州市科协换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新科协发〔2022〕2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各地、州、市科协: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规定,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选举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现将做好各地州市科协换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科协系统深化改革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和纽带的职责,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最广泛地把广大科技工作者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美丽新疆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按章换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是做好科协换届的基本依据,是开展工作的行为准则,换届工作中要增强贯彻章程的自觉性,维护章程的严肃性。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要求,届满应当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坚持严格选举程序。结合科协实际,认真贯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选举工作条例(试行)》,做好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组织好大会选举,充分体现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提高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比例,增强政治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三)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严格履行民主程序,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三、主要任务

(一)总结上届科协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今后五年科协工作目标任务;

(二)选举出席科协代表大会的代表;

(三)选举科协新一届委员会。

四、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思想坚定,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作风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群众基础和公众形象。(三)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学传播和推广普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或科技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作风学风,恪守科学道德和科研伦理规范。(四)有一定的协商议事能力,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并履行代表职责,如实反映选举单位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委员候选人应从科协代表大会代表群体的先进典型中产生。

五、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构成

(一)代表的构成和结构比例。代表结构要坚决贯彻《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协系统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落实好来自基层和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比例,充分反映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群体的新特征,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科协组织建设的新变化。包括:从事自然科学各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与科技工作密切相关的社会科学等相关领域的代表,既有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的代表,又要有从事科学技术普及推广、科学文化传播和科技管理工作的代表。要重点关注工作在生产、科研、教学一线,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参与疫情防控和科研攻关、投身乡村振兴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科技工作者,以及在非公有制科技企业、科技类“两新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适当吸纳与推动科技经济融合工作密切相关的社会科学、法律、金融和产业界知名人士。代表中来自基层一线的比例应不低于代表总数的70%(根据当地党委批准的科协改革方案确定);积极提高女性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代表的比例,统筹做好专业、职业、民族、党派及相关领域代表的适度合理结构。

(二)委员候选人的构成和结构比例。委员候选人应注重推选在生产、科研、教学一线,特别是在国有大中型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科技类“两新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组织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代表,尤其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领域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典型。委员候选人中来自基层和一线的比例应不低于委员总数的70%(根据当地党委批准的科协改革方案确定),积极提高女性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委员的比例,统筹做好专业、职业、年龄、民族、党派及相关领域委员的适度合理结构。

六、科协领导机构

科协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科协的领导机构。代表大会设立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简称:常委),由科协委员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领导科协的工作,实施科协委员会确定的任务。

中国共产党党组是党在人民团体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科协设立党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科协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加强党的领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地州市科协主席可参照自治区科协主席配置。

七、换届程序

(一)制定换届实施方案。换届前应制定具体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进程安排、工作任务、大会规模等。

(二)向当地党委上报换届请示。主要内容:会议主题、会议主要议程、会议规模、会议时间地点等。

(三)向当地党委组织部报告科协换届筹备工作建议。主要内容:科协代表大会代表构成和委员会组成有关事宜的请示(含科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委);科协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等。

(四)制定推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科协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方案;推选工作方案提交科协常委会、全委会审议通过。

(五)印发选举代表和推选委员候选人的通知。主要内容:科协关于选举代表大会代表及推选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明确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的条件、选举单位、工作程序、有关要求等。

(六)准备会议材料。主要内容:科协委员会工作报告、当地党委领导讲话稿、代表人民团体贺词、代表名册、委员候选人名册、委员选举办法等。

(七)召开科协常委会、全委会。主要内容:通报科协代表大会筹备情况,通过科协代表大会文件起草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大会主席团职责、大会主席团组成原则、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常务委员会组成原则,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等。

(八)大会内容。

1、第一次代表团团长会议。主要内容:代表大会筹备情况、代表大会会议议程、代表大会会议日程、代表大会分团办法、代表大会分团名册、代表大会团长职责等。

2、大会预备会议。主要内容:通报科协代表大会筹备情况、通过大会主席团组成原则、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等。召开党员大会,提出纪律要求。

3、大会开幕式。主要内容: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科技界致贺词、人民团体致贺词、上级科协领导讲话、当地党委主要领导讲话、科协主席作工作报告等。

4、第一次分团讨论。主要内容:学习和讨论当地党委书记、上级科协领导的讲话,审议科协委员会工作报告,酝酿科协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审议委员选举办法等。

5、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内容: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通过科协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通过科协委员会组成原则(审议稿);科协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情况的报告;通过科协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草案),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等。

6、第二次代表团团长会议。主要内容:委员会候选人审议情况报告等。

7、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要内容: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委员会选举办法,委员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等。

8、全体代表会议。主要内容:通过科协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选举科协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等。

9、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要内容:通过科协新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原则,科协新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通过科协新一届委员会常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选举办法(草案),通过科协新一届委员会常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建议名单,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等。

10、科协新一届委员会。主要内容:当地党委组织部领导作关于科协新一届常委会组成说明;通过科协新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原则(审议稿),科协×届委员会常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选举办法,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选举科协新一届委员会常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关于授予科协名誉主席、荣誉委员的建议等。

11、闭幕式。主要内容:通过关于科协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宣布新当选的科协新一届委员会常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名单;授予科协委员会名誉主席、荣誉委员的决定;当地党委领导同志讲话(分管科协领导),科协新一届委员会主席致闭幕词等。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换届工作领导,各级科协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备,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坚持在党委的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换届筹备和选举工作。各地州市科协要健全完善科协组织建设,加强对县(市、区)科协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及时请示同级党委,积极争取支持,按期召开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二)充分酝酿集体确定。选举单位根据名额,按照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条件、结构和比例要求等,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经过民主协商和酝酿讨论,集体研究确定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拟推荐人选名单。

(三)注重组织考察。选举单位要严把人选的政治关、业绩关、学风关、道德关、廉洁关,尤其是要严把政治关,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考察工作由选举单位统筹安排和组织,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刘洋 郭倩倩

联系电话:0991-6386037 6386014


附件: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选举工作条例(试行)

2.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选举结果备案规定(试行)

3.科协换届材料(模板)

 

自治区科协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