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高校科协机构建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3

新科协发〔2022〕5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教育局,各地、州、市科协、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高校科协是高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联系高校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高校教育与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有利于发挥高校和科协两方面的组织优势,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做好党的群众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的工作要求,各级科协、教育局要探索扩大科协组织覆盖面、提升发展活力的新举措。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校科协主要职责

1.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高校之间,高校与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成果转化;拓宽国际学术交流渠道,追踪和掌握世界科技发展的方向、趋势;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决策咨询、成果转化。

2.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运用高校科普资源,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组织师生参与科普征文、科普报告、科普创作等活动;整合大学生科普志愿者、科普宣讲团、校内科技社团等力量,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开展科普服务。

3.举荐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鼓励支持青年科技人才上大舞台、干大事业;配合挂靠在高校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工作;为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入学术团体、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举荐优秀科技人才参加科技奖项的评比评选;及时反映高校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

4.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组织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坚守学术诚信,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倡导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营造健康和谐的科研环境。

5.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指导建立大学生科协、研究生科协等,支持积极开展活动;指导在校生参与科研工作;组织中学生到大学参加“青少年科学营”、“中学生英才计划”等特色科技实践活动,培养科技后备力量。

二、成立高校科协的主要方式

1.积极鼓励建立高校科协。高校申请成立科协组织由高校党的隶属关系所在地科学技术协会审批。自治区科协、教育厅将加强对高校科协组建工作的指导,力争做到高校科协全覆盖。

2.积极鼓励高校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物创建学会、协会、研究会。自治区科协鼓励、支持高校学科带头人、领军人物紧紧围绕服务自治区经济发展,在前沿新兴交叉等学科领域发起建设学会组织。

三、成立高校科协的方法步骤

高校成立科协组织方法步骤如下:

1.按照中国科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试行)》(见附件1)制定高校科协章程,拟定会员,提出科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人选。

2.经高校党委同意后,提交成立高校科协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报告、章程以及高校科协领导机构设置情况说明等至高校党的隶属关系所在地科学技术协会审批。

3.高校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高校科协主席、副主席等,并将最终结果及相关材料向批准其成立的科学技术协会以及教育局和自治区科协、教育厅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应建尽建。高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应重视和支持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和发展。未成立科协的各高校要发挥主体责任,把成立科协组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筹备工作,加快成立高校科协,做到应建尽建。

2.做好服务,积极推进。各级科协、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引导高校积极建立科协组织。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紧密配合,及时跟进,做好服务,每半月向自治区科协、教育厅反馈本地高校科协建设推进情况,相关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评价内容。

3.健全机制,发挥作用。高校科协要参照中国科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协会组织通则(试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好人员、场地和经费,确保运行正常,发挥作用。

自治区科协联系人:布尔达·门嘎

联系电话:0991-6386028 18195985520

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阿布来提·依明

联系电话:15509048877

电子邮箱:xjkxxhb@126.com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试行)

2.高校科协组织申请表

3.未成立高校科协的院校名单

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