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好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重要作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6

新科协发〔2022〕88号

各地州市科协,各高校、企业科协,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在疆的外国科学院(含工程院、医学科学院、国家外科学院、第三世界学院等)中国籍院士长期在新疆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活动,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对新疆科技事业发展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发挥好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在推动我区依靠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指引下,新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发挥“东联西出”“西引东来”区位优势,推进“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建设,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大通道,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逐步打造为向西开放的桥头堡。随着共建“一带一路”深入推进,新疆不再是边远地带,而是一个核心区、一个枢纽地带,迎来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是具备前瞻判断力、跨学科理解力、协同组织力的高层次专家,是新疆重要的高端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是联系新疆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对发现培育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复合型人才,为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科技创新高地,提升我区对外开放合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专业优势、人脉优势,发挥他们及其创新团队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围绕解决新疆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和社会关注科技热点等问题,汇聚国内外智力和科技成果,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和方案;有助于打造具有战略洞察力、科技支撑力、政策推动力的新疆高端智库平台。

二、充分发挥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的重要作用

(一)推动开创新疆科技创新新格局。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要依托自身资源优势,根据相关活动安排,积极邀请、吸引所属院士授予国的科技企业、机构和人员参加“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展会和科技成果交流活动,集聚展示国外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为新疆高校、院所和企业提供与国外人才、技术、成果对接的渠道;要通过组织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等专场活动,引进科技资源,推动我区科技成果走出去,为我区科技创新拓展新空间,提高我区科技对外影响力;要协助所属全国和自治区学会开展专家学者企业行等活动,在推动我区优势产业和科技园区对接国际优质创新资源、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疆创新创业,围绕我区重点、难点技术瓶颈引进国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先进技术来疆落地转化上发挥独特优势,助力我区相关产业和领域跨越式发展。

(二)助力打造新疆人才培养新高地。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要在积极协助我区高校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加强一流学科建设上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我区高校人才培育;要依托我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园区等创新平台,积极加强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的培育。要依托中国科协资源平台,积极带领团队申报海外高端专家引进计划项目,为我区柔性引智引才贡献智力支撑;要帮助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相关领域国外青年人才进行对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荐我区科技创新型人才参加中长期出国(境)培训和交流,跟踪国际科技发展前沿,为提升国际竞争力打好基础。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要借助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和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及弘扬科学家精神等工作,积极发现和培育人才,推动实施学风传承行动,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奠定良好学风保障。

(三)积极开拓国际科技合作新路径。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要协助我区高校加大与外国一流大学的联系,重点在科研合作平台建设、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参与国际科技事务等方面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大力推动我区科研院所开展与国外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积极申报政府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探索建立国际科技合作联盟,有效对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要带领所属自治区学会加大与国外科研机构、高校、科技社团的科技合作,通过共同举办跨界融合高峰论坛、国际学术会议,建立区域性国际科技组织等活动,为我区科研院所、高校、学会、企业打造科技合作平台;要充分利用外国科学院资源优势,搭建常态化的国际人才及项目引进机制,推动国际一流大学、科研院所、企业与我区开展合作,提升我区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要围绕我区产业发展需求,为我区有条件的企业和园区“走出去”牵线搭桥。

三、做好对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的服务保障工作

(一)支持我区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成长为我区的科技创新战略人才。对在科技创新和推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贡献突出的在疆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自治区科协将优先推荐申报科协系统重点引智项目,优先推荐参与院士后备人才培养,优先推荐承担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专项战略人才培养项目。自治区科协支持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参与组建新疆院士联合会并与“两院”院士一起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科技创新实践,牵头组织申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重点项目等活动。

(二)推动我区优秀科技人才走出去。自治区科协将充分借助中国科协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作用及全国学会加入国际科技组织的便利条件,支持我区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积极参与中国科协推送优秀科学家到重要国际组织任职等工作;通过“科创中国”、学会资助项目等渠道帮助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相关活动;支持我区的优秀科技人才参与推荐为外国科学院院士。

(三)加强我区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服务工作。自治区科协各部门,各地州市科协,各高校、企业科协,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的服务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相关需求,在开展科技创新、学术交流、对外合作和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提供相应的便利。在服务在疆的外国科学院中国籍院士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自治区科协报告。

学会学术部(国际部) 刘旭欢 0991-6386022

院士咨询工作站 任 婷 0991-6386043

自治区科协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