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办发〔2024〕8号
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地州市科协,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已于2024年5月30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自治区科协决定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全天,新疆科协会堂二楼学术报告厅。
二、参训范围
1.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长;
2.在乌鲁木齐市的高校科协负责人;
3.地州市科协、县市区科协主要负责人;
4.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
5.企业科协负责人、不在乌鲁木齐市的高校科协负责人线上参训;
6.地州市科协安排所属学会和干部职工线上参训。
三、有关事宜
(一)请于6月7日14:00前,将参会回执反馈给指定联系人。
1.各地州市科协负责组织并统计本地县市区科协负责人参加培训,一并填写回执,反馈至办公室甫壮处。联系电话:0991—6386012(传真),邮箱:pencius@petalmail.com。
2.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参会回执反馈至学会学术部布尔达·门嘎、阿特娜依·博拉提处。联系电话:0991—6386028、6386023,邮箱:xjkxxhb@126.com。
3.各企业科协参会回执反馈至新疆科技服务中心麻奋荣处。联系电话:0991—6386530、6386528(传真),邮箱:xjkxkjfwzx@163.com。
(二)培训直播地址:https://menhu.plvideo.cn/102721

(三)6月12日午餐、晚餐安排在自治区科协。外地参训人员住宿安排在昆仑宾馆(含早),住宿费用自理。
(四)请于6月11日下午在昆仑宾馆前台或6月12日10时前在新疆科协会堂一楼大厅报到。
附件:培训回执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