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疆科协系统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

新科协发〔2024〕23号

各地、州、市科协,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助力我区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定于2024年5月12日至18日在浙江大学举办新疆科协系统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科协分管科普工作领导或科普工作负责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科协领导,部分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全国、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相关负责人(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以提升新疆科协系统基层科协组织、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全国、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和科普服务能力为主题,采取专题讲座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课程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质生产力、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详见附件2)。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4年5月12日至18日

(二)培训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三)报到地点:杭州大美集锦酒店(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60号)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于4月28日18:00前将《培训回执》(附件3)WORD版及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地州市科协负责汇总本地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培训回执并统一反馈。参训人员确定之后不得调整,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参加培训的,须报自治区科协同意。

(二)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培训费(食宿费、现场教学交通费、资料费、师资费等)由自治区科协承担,往返交通费、中转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等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或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其他出差、会议等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自治区科协同意后方可准假。

(三)参加培训人员须于5月12日19: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建议参加培训人员订购5月12日10:45—15:40(乌鲁木齐—杭州)的南航CZ6919次航班,返程机票建议订购5月18日8:25—13:30(杭州—乌鲁木齐)的南航CZ6990次航班,以上两趟航班培训机构安排接送机,其余时间段请自行前往。5月18日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须按时返回原单位,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回,须向自治区科协报备并出具所在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四)培训期间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

联系人:自治区科协科普部沙丽塔娜提 汤广源

联系方式:0991-6386025 6386024

邮 箱:xjkxkpb@126.com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教学日程

3.培训回执

自治区科协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