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孟晶晶等40名同志获得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4

新科职字〔2024〕1号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协会,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审核,批准孟晶晶等40名同志自2023年12月29日起,获得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人员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

科学传播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