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科协走进先锋村聚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04

2024年5月30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科协行为,维护科协合法权益,发挥科协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7月4日,塔城市科协发挥社会组织的整体合力,以新修订的《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走进喀拉哈巴克乡先锋村开展《条例》的科普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科普志愿者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咨询台向群众宣传《条例》的4个“新”特点。一是把准“新定位”。明确新时期科协组织性质、政治引领和职责定位;二是理顺“新体制”。明晰区地科协和县科协的组织构成和科协基层组织的四个类别;三是明确“新任务”。赋予科协社会组织合法地位,提升科协“四服务”能力、规范调整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行为;四是聚焦“新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科技场馆等科普设施,加强科学传播平台搭建,对民间机构科技人才和退休优秀科技工作者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通过此次宣传,各族群众充分认识了《条例》是保障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部地方性法规,为全区各级科协组织在新时代更好履行职责、全面融入创新发展大局提供了法律遵循和法制保障,对指导和引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科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桑格林

塔城市科协 马凯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