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科协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发布时间:2022-04-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公务用车管理、坚决防止违规公款吃喝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按照塔城市市委《2022年塔城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塔城市科协高度重视,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及时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4月12日,塔城市科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2022年塔城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贯彻落实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并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2022年塔城市科协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抓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切实抓好制度落实,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努力构建纠“四风”强作风长效机制。要紧盯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安排,讲实效、出实招、办实事,引导党员干部依法履职尽责,努力在服务塔城市高质量发展贡献科协力量。


责任编辑:桑格林

塔城市科协 马馨蕊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