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6-21

6月20日下午,塔城地区科协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培训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塔城地、市科协全体干部、地区各学(协)会负责人、塔城职业技术学院科协负责人线下参会,六个县(市)科协全体干部线上参会。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科协培训会议精神,原文学习《条例》,听取了各县(市)科协就6月12日参加自治区科协培训会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已经开展和计划开展的工作打算,会议就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做出六项工作安排:

一、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一是科学把握《条例》的特点,把准新定位、理顺新体制、明确新任务、聚焦新需求;二是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多点发力宣传《条例》,各县(市)科协率先要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和自身新媒体平台全文发布广泛宣传,提升《条例》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组织系统深入学习《条例》,逐字逐句学习条例,对标对表《条例》逐项梳理工作中还没有做到、需要加强的方面,就是需要政府支持的工作列出清单,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切实将《条例》落到实处。

二、加快构建科学文化传播矩阵。一是依托抖音、快手、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运营好“好奇塔城”系列账号,坚持需求导向,制作发布紧贴民生的科技创新成果宣传、科学家精神宣传、群众实际需求的科普常识宣传,定期开展直播活动,增加用户黏性;二是支持学(协)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和自治区及地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在各类新媒体平台开通账号;三是寻找具有正面影响力的网络名人,聘请科学文化传播大使,建立科学文化传播达人队伍,构建范围更大、影响力更广的塔城地区科学文化传播矩阵。

三、加快企业(园区)科协建设。各县(市)科协要主动深入企业,加大沟通协调,协助企业选好企业科协第一届委员会领导班子、起草好企业科协章程,及时批复企业提交的企业科协申请表,县(市)科协主要领导要出席成立大会,指导会议选举等事宜。

四、加强学(协)会组织建设。各县(市)科协要把成立本级学(协)会作为落实《条例》的重要内容抓出实效。地区各学(协)会作为地区科技类社团要以“党建+”模式,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积极开展疆内外的学术交流、科学技术合作、科学普及等活动。

五、加强科普场馆建设。一是使用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建好12个乡村科普馆(社区科普体验馆、青少年科学俱乐部),加大对“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实地检查指导力度,指导实施单位精准实施,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使用,确保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鼓励各县(市)结合本地产业发展打造各具特色的专业科普场馆,增强群众的科普体验和科学文化浸润,提升科普供给能力;二是深入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县(市)科协要主动对接本地教育部门及各类学校,用好县域科技馆、流动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乡村科普馆、社区科普体验馆、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学俱乐部等资源,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科学研学游、科学实践等活动。

六、抓好《塔城地区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1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期修编工作。各县(市)科协、地区各学(协)会要对照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组织力量对《规划》制定的工作指标和任务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确保《规划》修编质量。


责任编辑:桑格林

塔城地区科协 阿热爱勒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