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产生办法(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第三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任期已满。为保障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遴选推荐工作。2022年12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关于成立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的通知》(农种发[2022]8号),由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组成了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第九届新疆科协副主席、新疆畜牧兽医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长、新疆畜牧科学院院长,国家绒毛羊产业体系首席科学家郑文新研究员当选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委员和羊专业委员会组长,新疆畜牧兽医学会会员畜牧科学院畜牧研究所肖海霞研究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谭小海推广研究员当选马驴驼专业委员会委员。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主要负责畜禽遗传资源的鉴定、评估和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的审定,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论证及有关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咨询工作。
供稿:新疆畜牧兽医学会
责任编辑:刘旭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