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工信厅推荐,自治区科技厅备案通过,新疆计算机学会于本月正式启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学会数字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数字化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
数字化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奖励在我区数字技术领域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工程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个人和集体。分为科学研究和应用开发2个类别,两类奖项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励等级,可视情况设立特等奖。

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评选质量,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新疆计算机学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科技奖励在激励自主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学会数字化科学技术进步奖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学会数字化科学技术进步奖实施细则》《数字化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等奖励策略文件。详细文件可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2ue3bjq3n8iNLbK1FN5Rzw下载。如有疑问,请咨询刘睿17690985910、葛磊15160875302。
数字化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的启动,将进一步完善我区科技奖励体系,通过社会力量设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奖项,有利于鼓励支持数字技术的自主研发、自主创新和具有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推广应用,提升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推进我区数字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供稿:新疆软件行业协会 彭娟
责任编辑:刘旭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