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新疆科协系统干部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1

新科协发〔2024〕29号

各地(州、市)科协,自治区各学会,各企业科协、高校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科协组织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总体要求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及中国科协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有关规定,自治区科协定于2024年6月30日至7月6日在哈尔滨工业大学举办新疆科协系统干部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科协、县市区科协书记、主席或业务骨干(由地州市科协推荐确定);自治区科协部分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科技工作者;自治区科协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历史、组织建设、科学家精神、增强组织活力、涵养创新精神等主题,采取专题讲座、体验教学、分组讨论等多种授课形式。课程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创新服务能力、乡村振兴、成果转化、新质生产力、青少年科技教育、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新媒体融合建设等内容。(详见附件2)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6月30-7月6日(30日报到,6日返程)

培训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

报到地点: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一楼大厅(哈尔滨南岗区西大直街108号)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地州市科协按照名额,统筹分配,并于6月21日13:00前,统一将《参训回执》(详见附件3)WORD版及盖章后的PDF版发至指定邮箱,并加入微信群(微信群二维码附后)。参训名单确定之后不得调整,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参加的,须报自治区科协同意。

(二)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培训期间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

联 系 人: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 张又丹 刘洋

联系方式:0991-6386014 6386037(传真)

邮 箱:xjkxzrb@163.com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课程设置

3.培训回执



自治区科协

2024年6月7日


  • 新疆科协微信

  • 新疆科协抖音

  • 科技馆微信

  • 科普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