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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同心共影·科技传情”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新疆科技馆 发布日期:2025-05-12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新疆科技馆、新疆自然博物馆协会现面向公众举办2025年“同心共影·科技传情”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通过摄影艺术的独特视角,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中国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科技活动周的创新精神、科技工作者日的榜样力量深度融合,展现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与科技发展的蓬勃活力。

一、活动主题

“同心共影·科技传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新疆科技馆

承办单位:新疆自然博物馆协会

三、活动对象

全疆公众

四、征集内容

作品应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共同体意识铸魂。强调作品应体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展现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的美好图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传统文化打底。深入挖掘端午节、古尔邦节等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鼓励参赛者以镜头捕捉节日习俗、民俗风情,展现中华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底蕴。

(三)科技元素增色。结合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引导参与者聚焦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工作者风采,用镜头记录科技改变生活的生动瞬间。

五、征集要求

(一)作品形式及规格

1. 作品须为高清彩色电子照片,可通过组图形式投稿,但最多不超过6张。每位投稿者限投3幅以内作品。

2. 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投稿者应将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388531175@qq.com(附件一并报送),作品文件名需按照“作者姓名+作品题目+联系电话”的格式进行命名。

(二)投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截止。

(三)作品类别及处理要求

1. 作品须为2025年以来创作完成,类别不限,记录、艺术及创意类作品均可参与投稿。

2. 对于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做限制,但不得为AI影像,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四)著作权及相关权益声明

1. 投稿者应保证所提交的摄影作品为其本人独立创作完成,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凡因作品本身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 作品中如有引用他人作品的部分(如作为背景元素等),投稿者必须获得合法授权,并在提交作品时明确说明。

3. 对于所有入选作品,组织单位拥有以复制、展览、放映、网络传播等非商业用途进行无偿使用的权利。

六、评选与展览

1. 组织单位将邀请相关专家对征集的摄影作品评选出入选作品,原则上不超过50幅。

2. 作品入围后,将适时在新疆科技文化场馆内进行展览,颁发入选作品证书,并获得新疆科技馆明星项目家庭体验券一张(最多5人使用)。


联系人:徐春满     0991-6386780

        潘  超     13369686369

        拜合提亚尔 13095038775


附 件:2025年“同心共影·科技传情”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申报表



新疆科技馆  新疆自然博物馆协会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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