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6

各地州市科协、国资委、工商联,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 “十五五” 规划纲要部署安排,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充分激发科技型企业创新动力,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家队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我区新质生产力发展,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工商联将共同开展2026年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的

开展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家选育工作,旨在选育一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人才,重在树立标杆、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使优秀企业科技人才脱颖而出,让更多的企业家重视科技创新,让更多的科学家成为企业家,充分发挥科技型企业家对高质量发展的促进和支撑作用,培育高质量科技型企业家人才队伍,促进传统产业焕新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科学布局,引育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形成产学研用良好生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以产业创新构筑新疆经济新发展格局。

二、培育对象

在全区科技型企业范围内,培育具备高水平科学素养、杰出的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将前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创造商业价值的复合型人才。其中,包括高校、科研院所选派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合作,且在企业兼任相关职务的科研带头人。

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工作,将根据培育条件确定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家和自治区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培育人选。同时,推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作为自治区科协专家库入库人选。

三、培育条件

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应为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创始人、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其中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一)政治要求

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积极参与科技政策研讨与反馈,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

(二)科技背景

具有高水平的科学技术素养,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具备核心技术原创突破性能力;善于发现把握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对所在领域技术趋势的预判有较高的准确性,且能发挥引领作用;主持或领导的创新研发项目获得转化应用并产业化,且成效显著,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三)企业条件

1. 基本条件。所在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与开发、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或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成效显著,产品和服务技术附加值高;有较强的研发团队,人才结构配置合理,团队稳定性高;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专有技术,且具有合理的专利布局战略;在产业链中具有较强的协同创新能力与影响力。企业注册地为新疆或主要服务区域为新疆,经营状况良好,品牌美誉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

2. 优选条件。所在企业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或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有突出表现;或所在企业在关键领域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其突破和创新能够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升级和改进。

(四)社会责任。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致力于构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积极参与科学普及、行业技术共享平台建设、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公益活动。

四、培育内容

(一)聚力技术攻关,赋能产业创新升级

积极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对接桥梁,围绕技术攻坚、成果转化、平台搭建、人才培育等领域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积极引进院士专家、全国学会等高端智力资源,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成果交流、创新方法赛事等系列活动,助力企业破解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助推企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二)精准引育科技人才,夯实创新发展根基

强化科技人才选拔举荐工作,积极推荐科技型企业家参加国家工程师奖、全国创新争先奖、最美科技工作者、新疆青年科技奖、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等活动,为优秀科技人才拓宽成长渠道、搭建发展平台。紧扣企业发展实际需求,面向企业家及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方法工程师培育、知识产权培训、科技政策宣讲、创新技术推广等服务活动,赋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与发展质效。

(三)宣传先进典型,厚植创新发展氛围

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与典型带动作用,借助新闻媒体,对科技型企业家的工作事迹、成长历程、创新故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推广,塑造科技型企业家社会形象,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与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新、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科技创新事业。

五、培育程序

(一)请各地州市科协积极组织动员学会(协会、研究会)、园区(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开展申报工作。请各地州市国资委、工商联积极做好本领域企业的组织动员和申报工作,每人限申报“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候选人”或“自治区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候选人”中的1项,每家企业限申报1名。

(二)请各地州市科协牵头,联合国资委、工商联等单位,做好培育候选人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和推荐工作。由各地州市科协推荐所在辖区候选人,推荐名额共3—5名。

(三)自治区级学会、自治区级园区(企业)科协及高校科协,可直接向自治区科协推荐本系统内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名额共1名。

(四)请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将《2026年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026年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于2026年9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五)自治区科协将会同主办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和初评。同时,邀请科学界、企业界、创投界的专家组成评审组,最终确定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家、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培育人选。

六、有关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动员本行业、本地区企业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参与申报。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开展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工作程序,对在推荐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培育资格。

联 系 人:自治区科协科技人才服务中心 麻奋荣 0991-6386529 迪丽拜尔 0991-6386530

电子邮箱:xjkxkjfwzx@163.com


附件:1. 2026年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

           2. 2026年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候选人汇总表




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国资委 自治区工商联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