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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2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决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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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地、州、市科协: 第2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决赛将于2008年7月28日至8月3日在乌鲁木齐市举行,现将参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入围第2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决赛项目的学生及科技辅导员(名单见附件1、2)。 入围的科技辅导员项目只能有一名作者参加决赛,集体项目要求第一作者参加。参赛代表如不能参加决赛,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二、大赛的展示活动 1、学生及辅导员竞赛项目 (1)展位:每个项目一个展位,选手根据项目编号(见附件1、2)确认展位。 (2)布展: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展板由选手自行设计。学生项目的展板须现场动手制作,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姓名、申请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内容等,否则不予展示。 (3)安全检查:布展完成后,参赛选手要据实填写《项目展示安全检查表》,并到“布展服务站”请工作人员进行安检,未通过安检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明火、酸碱等,如演示涉及类似禁用材料,请作者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2、优秀科技实践活动 决赛期间将对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见附件3)进行集中展示,每个实践活动需制作一块宽95cm、高150cm的展板。展示内容、形式由参赛者自行设计、制作,并于7月25日前寄至自治区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统一进行布展。 3、科学幻想画展示 经评选获奖的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由组委会统一布展。 三、素质测评 参赛选手将参加作品演示、封闭问辩、素质测评、技能测试等考查环节。 四、经费 参加终评决赛的学生每人交纳注册费200元,科技辅导员每人交纳注册费1050元,大赛期间的食宿和相关活动费用由大赛统一承担,早到或晚退的代表食宿费自理。往返交通费、注册费由参赛代表所在地有关部门和学校协商解决。 五、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7月28日至29日 报到地点:学生代表:组工大厦(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中亚南路137号,总台电话0991——6182225) 科技辅导员代表:昆仑宾馆(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38号,总台电话0991——5190000)报到当天,组委会将安排车辆接站,请各参赛代表将抵达乌鲁木齐的具体日期、时间、车次(航班)于7月15日前告知自治区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州、市科协接此通知后,尽快通知参赛学生及学生所在学校,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 2、参赛学生代表需填写《自查报告》(附件4)及《承诺及授权书》(附件5),并于6月30日前交自治区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审查后,寄达中国科协,未通过审查的选手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参赛作者可在终评期间对项目的材料进行补充,请参赛作者在评委考察项目时,向评委提供需要补充的项目资料(如权威部门出具的项目查新报告等)。 4、参赛选手请自行准备和携带展示所需的材料及作品实物或论文。 5、所有参赛选手在参加问辩和颁奖典礼时,应着正式服装。 6、其他注意事项及表格请登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或自治区科协网查询、下载。 网址: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castic.xiaoxiaotong.org 自治区科协网:www.xast.org.cn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2号青少年科技中心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郭倩倩 联系电话:0991——4813994 附件: 1. 自治区入选第2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竞赛项目终评决赛项目目录 2. 自治区入选第2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竞赛项目终评决赛项目目录 3. 入选第2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项目目录 4. 参赛选手审查表 5. 承诺及授权书 自治区青少年科技中心 2008年6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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