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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位置:第二十三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第2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
时间:2008-6-30 15:17:50 作者:


青科领发[20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总政干部部干部福利局: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定于2008年7月28日—8月3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代表队的人员组成

    学生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参赛选手组成。正、副领队由各省级科协确定, 领队中必须有一名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青少年部、科普部)的负责同志担任。参赛选手为各代表队入围参加终评竞赛项目的申报者(入围参加终评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如入围项目的申报者不能前往参加终评展示和答辩,参赛资格将被取消。
    科技辅导员代表队: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各团体会员理事单位负责科技辅导员板块参赛的组织工作,并选派专人担任本地区科技辅导员代表队领队,负责本地区代表队在科技辅导员板块赛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参加决赛的“优秀科技辅导员”候选人、“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作者名单见附件2)。入围决赛的项目,每个项目只能有一名作者参加决赛,集体项目要求第一作者参加。如不能前往参加决赛阶段的测试,参赛资格将被取消。
    以上人员须以代表队为单位向组委会正式报名,请各领队在7月15日前将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baoming@xiaoxiaotong.org,并同时加盖公章发至新疆青少年科技中心正式报名(传真号0991-4818720)。
    各代表队领队要对报名表所列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组委会在安排食宿时以报名表内容为准,如因填写错误而引起的问题由领队负责。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7月28日-7月29日
    报到地点:
    1、学生代表队:组工大厦(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中亚南路137号,总台电话0991-6182225)
    2、科技辅导员代表队:昆仑宾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38号,总台电话0991-5190000)
组委会将安排车辆接站,请各代表队将抵达乌鲁木齐的具体日期、时间、车次(航班)、代表队信息(详见附件3)于7月15日前告知新疆青少年科技中心。
    联系人:马瑞均  沙依拉  吕嘉骊(新疆青少年科技中心)
    电  话:0991-4834403,0991-4818720(传真)

    三.报到注册与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由领队负责集体报到注册,请领队事先填写一张所有成员信息的报名表带到驻地以便注册。
   参赛的青少年选手每人交纳注册费200元,大赛期间抵乌鲁木齐后的食宿和相关活动费用由中国科协支付。贫困地区的参赛选手如确有困难,可由相关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青少年部、科普部)提出减免申请,于6月30日前书面或传真上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创新大赛秘书处(010-62180521),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减免。
   所有成人代表(包括领队和科技辅导员)每人交纳注册费1050元,大赛期间到乌鲁木齐后的食宿和相关活动费用由中国科协支付。早到或晚退的代表食宿费自理。

    四.大赛的展示活动

    本届大赛的主会场及展示活动设在乌鲁木齐市新疆国际博览中心(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43号)。展示内容分为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示、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科学幻想画展示、科技辅导员板块展示(“优秀科技辅导员候选人方案”、“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展示要求如下:
    (一)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示
    1.展位:采用国际标准展架(100 cm×240cm)组合而成,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1)确认自己的展位。
    2.展板: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
    3.布展:选手自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4.安全检查:布展前,每个展位上将有一张《项目展示安全检查表》,布展完成后,参赛选手要据实填写,并到“布展服务站”找工作人员申请安全检查。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二)科技辅导员板块展示
    1.“优秀科技辅导员候选人方案”展示:展位采用国际标准展架,参评者制作一块介绍方案的展板(宽90cm、高120cm),在辅导员板块区按照编号布展。
    2.“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展示:展位采用国际标准展架,按照项目分类(发明项目、制作项目)和作品编号布展,作者自行制作一块介绍该作品的展板(宽90cm、高120cm)。
   3.安全检查:布展前,每个展位上将有一张《项目展示安全检查表》,布展完成后,参赛选手要据实填写,并到“布展服务站”找工作人员申请安全检查。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作者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经过专家评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获奖名单已确定(详见附件4),具体获奖名次将在决赛后公布。决赛期间将对所有获奖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进行集中展示,展区按代表队进行划分,展位采用国际标准展架,每个实践活动单独布置一块展板(宽95cm、高150cm),展示内容、形式由各代表队自行设计、制作,在搭建好的展墙上布展。
   各代表队领队应熟悉本代表队所有获奖的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展示期间负责向参观人员介绍。
   (四)科学幻想画展示
    经过专家评选,科学幻想画获奖名单已确定(详见附件5),经评选获奖的科幻画将由组委会在决赛阶段统一布展。

    五.测评环节

    在决赛阶段,学生选手将参加封闭问辩、素质测评和技能测试等考查环节。
    “优秀科技辅导员候选人”将进行综合知识答辩和基本技能测试;“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作者须向评委进行作品演示、讲解和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六.教师论坛

    本届大赛期间,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将联合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国际高峰论坛”。论坛为期2天(7月30日—31日),主题为“面向新世纪的科技教育”,内容包括主题报告和分论坛,参与者为参加决赛阶段的中、外科技辅导员和部分当地教师代表(具体日程将另文通知)。

    七.系列主题活动

    大赛期间将开展“科学与梦想——院士(专家)与青少年对话会”、“青少年手拉手互助结对子联欢活动”等系列主题活动。

    八.其它注意事项

     1.为了培养青少年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要求参赛青少年选手根据竞赛规则提交“三自”情况的自查报告,并要求各省级科协对参赛选手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参赛选手审查表》见附件6)。另外,所有参赛青少年选手须填写《承诺及授权书》(附件7),请各省于7月7日前将审查表及承诺及授权书寄至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创新大赛秘书处(北京市学院南路86号,100081),没有通过审查的选手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为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参赛作者可在终评期间对项目的材料进行补充,请参赛作者在评委考察项目时,向评委提供需要补充的项目资料(如权威部门出具的项目查新报告等)。
    3.为了保证大赛有序进行,大赛的重大活动将凭票入场。观摩团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集体组织,如需入场票证,请于7月7日前将观摩团信息表(附件8)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新疆青少年科技中心(0991-4818720),据此分配观摩票。
    4.所有参赛选手在参加问辩和颁奖典礼时,应着正式服装。

    九.大赛日程安排

    大赛决赛的日程安排见附件9。如有变动以大赛指南上的日程为准。
    
  附件:1.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入围决赛名单.pdf
        2.科技辅导员板块入围决赛名单.doc
        3.
报名表.doc
        4.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获奖名单.doc 
        5.
科学幻想画获奖名单.doc
        6. 《参赛选手审查表》.doc
        7.
《承诺及授权书》.doc
        8.观摩团信息表.doc
        9.决赛日程.doc
 

 


                                   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